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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印发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明确2024年多项目标

编辑:Admin    来源:山东琉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4-09    浏览量:95

4月7日,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,明确了2024年济南大气污染治理的多项目标。


重污染天数不超过7天   全国排名提高到161位之前

阶段性工作重点为:1月、2月和12月,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,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、散煤治理、秸秆以及生物质燃烧等问题。3月、4月,针对沙尘天气多发,重点抓好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。5月至8月,积极应对臭氧污染防治,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、涉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以及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管控。9月至11月,抓住指标改善窗口期,重点抓好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协同管控,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争取空间。

年度工作目标为:2024年PM2.5浓度不超过44微克/立方米,优良天数不少于260天,重污染天数不超过7天,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确保继续进位,力争提高到161位之前。


关停济南热电有限公司4台燃煤机组   启动大唐灞桥热电厂2台燃煤机组关停工作

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中,明确济南市5大燃煤电厂和全市燃气供热企业调整优化方案,系统制定老旧小区清洁供暖实施方案,科学布局规划新建小区清洁供暖建设体系。

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。推进能耗“双控”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转变,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,2024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5%以上,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28%。继续抓好历下区、经开区、灞桥区光伏整区推进试点区县建设。

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。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。严禁新增煤电(含自备电厂)装机规模,加快推进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。

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。在统筹推进非化石能源发电和长距离输电保证供电安全,清洁能源供热保证供热安全的基础上,2024年采暖季前关停济南热电有限公司2台2.5万千瓦、2台5万千瓦燃煤机组。启动大唐灞桥热电厂2台12.5万千瓦燃煤机组关停工作。

增加外调电量保证用电安全。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来电满足,到2024年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20%以上。


加快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   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

城市供热结构调整中,加快实施燃煤电厂高背压等高效供热方式改造,挖掘现役热电机组潜力,充分释放供热能力,到2024年,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平均达到110%以上。

加快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。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作为周边区域供热主要热源之一,完成配套供热管网建设。

积极优化供热运营模式。整合现有供热模式,实现供热管网互联互通、热源多能互补,合理调配使用全市供热资源。有计划实施地热能、空气源热泵、污水源热泵等多种新能源供热模式。

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,严格落实国家和山东省产业规划、产业政策、“三线一单”、规划环评、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、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,积极推行区域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,新改扩建化工、石化、建材、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和规划环评要求。

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。完成济南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搬迁;加快推进济南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、济南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干法生产线搬迁;提前谋划济南高压开关厂搬迁工作。

完成济南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低绩效水平涉气企业搬迁改造提升工作。对2025年计划完成搬迁改造提升的企业开展摸底工作,指导企业启动前期准备工作。


加快推进2条铁路专用线建设

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,推动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、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,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。加快推进草堂工业区、山东铁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条铁路专用线建设。

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货运比例。全市燃煤热电企业及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、物流园区的清洁运输比例保持在80%以上。

推进济南国际港“外集内配”公铁联运。完善济南国际港城市铁路货运场集疏运、仓储、城市配送以及换装转运功能,创新“外集内配”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。


实现散煤动态清零   打造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村

散煤治理工程中,积极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体系,持续落实散煤治理财政资金长效运行补贴制度,进一步落实、落细散煤治理清洁取暖补助政策,跟进开展清洁取暖提升行动,确保双替代改造的居民稳定清洁取暖,实现散煤动态清零。每个涉农区县、开发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清洁取暖行动计划,持续开展提升行动,至少打造1个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村。重点加强协同治理区(涉及阎良区、临潼区、高陵区、鄠邑区、周至县、沣东新城、沣西新城)清洁取暖示范村建设工作,清洁取暖率达到98%左右。

持续加强煤质监管。严格散煤加工、储运、销售、使用环节监管,取消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,禁止销售、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。采暖季期间开展煤质专项抽检,对已确定的清洁煤供应网点每月开展煤质抽检,对抽检发现经营不合格散煤行为的,依法处罚。


公共领域新增用车要求100%清洁化   推广清洁化渣土车

车辆优化工程中,持续优化和发挥城市建成区“绿波带”作用。深化数字交通、智慧交通建设,逐步拓展延伸“绿波带”建设范围,进一步做好缓堵保畅工作。

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,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、出租车(含网约车)、垃圾清运车、轻型邮政快递、轻型环卫车辆中,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%。新增或更新的物流配送车辆,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90%。

重点区域新增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环卫保洁车(高压冲洗车、洗扫车等)不少于60辆。

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。2024年底前,完成7360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,累计拆解柴油货车比例不低于60%;完成1200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,切实落实好环保登记号码注销工作;全市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不低于35%。

推广清洁化渣土车。2024年底前,累计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替代达到80%以上。

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替代,全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,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%。

加快物流园区规划布局,按“一园一策”细化方案,完成6家物流园区外迁或转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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